核心提示:口罩是疫情期间的必备物品,也是疫情期间防止病毒传染的一道防线,一时之间,口罩成为炙手可热的抢手货。然而,在河南郑州竟然有一家药店销售劣质口罩,发不义之财。庆幸的是,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迅速,并对违规药店顶格处罚。
2月1日上午,有市民反映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的河南越人大药房郑州第176分店出售假冒“飘安”问题口罩。接到举报后,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举报人向执法人员展示了该商标为“飘安”的口罩,执法人员与飘安集团发布公告中提示的内容进行比对发现,该口罩外观与正品“飘安”差别较大,且无检验合格标志和产品注册证。执法人员随即将举报人提供的40只涉嫌假冒“飘安”口罩作为证据保存,现场出具相关执法文书,告知该药店负责人停止经营并接受进一步调查。
目前,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投诉举报件进行立案。经查,该药店经营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并非由产品标称的生产厂家“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其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于此案,该局依法作出罚款7万元的顶格处罚。
据了解,自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放弃春节假期,迅速投入一线工作,重点围绕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等热点问题,采取督导检查、摸排巡查、企业自查、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对辖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多管齐下强化监管效能。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60余人次、排查药械经营单位370余家次。
在此,郑州市惠济区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核对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内容,杜绝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否则,将面临重罚;广大市民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注意留存购物小票等证据,并在第一时间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当下,全国从上到下众志成城,都在为抗击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而努力,戴上口罩真正能起到防止疫情传播的作用。在郑州出现这一损害消费者欺诈行为,真利益的让人汗颜,试问,这种发国难财的行为仅仅一罚了之,应该对管理层进行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