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上海浦东一女子梁某在乘坐公交车时抢夺拉拽方向盘,导致公交车失控与路边车辆相撞。当月,梁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机关批捕。近日,记者从检察院了解到,案发前,梁某作为一名长年在沪的外地来沪人员,几个月后即将获得落户资格。然而,因为这次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的冲动之举,梁某已涉及到刑事犯罪案件,触犯了刑法,她的落户资格肯定已经取消。
记者了解到,目前外省市人员申请上海户口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通过劳动部门,如人才引进、居转户、留学人才落户等,另一种是通过公安部门,如结婚、随迁等。但无论哪种途径,只要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就一票否决。
案情回顾
2018年12月4日9时许,一辆沪牌783路公交车沿张杨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张杨路居家桥路站台,司机打开后门,待乘客下车后就把门关了。之后,司机听见车厢后部有一女子梁某喊叫,司机便再次打开后门。
2018年12月4日的警方通报
据车内监控显示,女子右手持伞站于门前,但未下车,并面向公交车司机方向说话,4秒后,车门关闭。第二次关门后,女子再次示意要下车,车门于3秒后又一次打开,但女子仍未下车,并再次面向公交车司机说话。持续10余秒后,车门关闭车辆启动。
在车辆启动后,女乘客从车厢中部快速走至司机身旁,与司机发生言语争执,同时右手握住方向盘,与司机争夺方向盘。在此过程中,公交车明显向左偏移并撞到左侧车道的一辆电力公司工程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公交车内无人受伤。
当天,梁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浦东警方刑事拘留。2018年12月13日,梁某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公交车司机曾两次为该女子打开车门,但是她坚持认为司机有言语不当,想“争一口气”,坚持不下车并与司机发生争执。其实梁某有两次机会可以下车离开,避免冲突扩大,但是冲动之下,她竟到驾驶室拉拽方向盘,造成公交车失控。
检察官表示,梁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的后果,但是她还是置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于不顾,实施了拉拽公交车方向盘的行为。她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已经触犯了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今年一月发布了指导意见,对于此类危害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性质认定,并且要求对此类行为从严依法惩处。
检察官提醒,公共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每一个公民都要肩负起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的责任。大家在乘坐公共交通的时候要多为他人着想,面对纠纷的时候能换位思考,学会体谅和忍让,避免冲突和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