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称,位于潍坊市奎文区四平路民生街东南角,恒易紫园北邻有一处存在多年的违章建筑,影响了该处市容市貌、破坏了居住环境,而且存在安全隐患。据了解,市民所谓的违建,其实为侯子龙虾烧烤啤酒餐馆院内建筑,建筑四周目前仅用简易施工围挡进行了隔离。
据悉,早在9月份就有媒体爆出,侯子龙虾片区疑似违建。“现在还有车辆进出,这事被扒出来这么长时间了,为什么一直没人来管?你不觉得这事‘很有意思吗?’”市民王先生。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我们与相关部门取得了联系。当地所属规划局称,此处建筑确系违建,2006年6月,潍坊恒易置业有限公司曾取得此处地点临时工程建设许可证,许可内容为临时建设售楼处一栋。其证件有效期两年,早已超期。在今年九月,曾给执法局下达过相关函件,要求其督办拆除。
潍坊市奎文执法局一位高姓工作人员则回复称,确实有收到规划局下达的函件,也已经给相关责任方恒易置业有限公司下达过拆除通知,但对方已将此处租赁给侯子龙虾餐馆,且经营数年,拒不执行拆除。目前,只能临时让其停业,并表示拆除难度很大,怕群众有意见上访。同时,该工作人员还称,作为监管部门如走司法程序强拆,费用太大,需要两百多万,政府承担不了。对于临时建筑许可用地是否可以进行租赁,并改变其使用性质时。对方则称“可以去转转,潍坊大部分售楼处都是这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据悉,限期拆除期限国土部门一般为15天,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违法建筑位于潍坊的腹地--奎文区,临时建设许可超期十年,如此明显为何无人发现、处理?媒体爆光后,监管部门明知为违法建筑,为何却“有法难依”?究竟是企业拒不执行?还是监管部门执法不力?违章建筑多久才能拆除,我们将持续关注。
延伸阅读:
潍坊恒易置业有限公司,法人:陈亮,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企业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民生东街1070号恒易宝莲金融中心宝莲大厦B座2502。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水电暖安装(不含特种设备);销售:机电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橡塑制品、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品、技术进出口(以上不含出版物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