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潍坊市中医院作出警告;罚款处罚决定,潍坊市中医院医师吴*宾和张*2022年3月3日未按规定填写门诊病历,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五十七条(一般违法情形),应予以处罚。
处罚内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
此前,潍坊市中医院因新院区及老院区门诊楼配楼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被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罚12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