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麦趣尔纯牛奶、纯牛奶的前处理环节中,将原奶导入存储罐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该食品添加剂的成分为“INS 1520丙二醇97.3%、食品用香料2.2%、水0.5%”。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行为。没收公司违法所得36万元,没收全部不合格纯牛奶产品,罚款7315.1万元。
此前,有媒体报道两批次的麦趣尔纯牛奶产品涉“丙二醇”质量问题,引发广泛关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7月3日发布消息,经初步调查分析,麦趣尔纯牛奶中检出丙二醇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香精所致。
当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调查组入驻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立即停止纯牛奶生产,及时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
来源:光明日报-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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