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生态环保部官方网站
2022年3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北省发现,承德市兴隆县非法采矿屡禁不止,肆意侵占自然保护区及林地,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究其原因就是兴隆县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不到位,对矿山开采和生态破坏监管不力,任由非法采矿侵占自然保护区和林地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长期存在。
图来源于消费前沿新媒体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兴隆县半壁山村民投诉称,位于赵杖子村附近的宝丰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宝丰矿业)挖山采石,无序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山体植被。
此外,村民对该企业的行为提出质疑,“承德是生态涵养区,水源涵养区,承担着天津、北京保水源,阻风沙,输清风,天蓝水净、地绿山清生态环境优美的重任。宝丰矿业挖山采石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山体植被他们这样挖山采石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吗?”
对于生态环保部的督察,该县又出现如此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实在令人不敢相信,当地环保部门是如何监管和执法监督的呢?
图片来源兴隆县政府官方网站
对此,该县县长王国辉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好当前与长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凝聚工作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用,扎实推动反馈问题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好市委、县委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督察组的指导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勠力同心、知耻后勇,完成任务,重获新生。
王国辉强调,各点位负责领导要主动扛起责任,下沉一线指挥,全面开展生态修复治理,持续修改完善个性化实施方案,细化到天、明确到点、落实到人,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同步建立整改方案常态机制,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对账销号,确保问题零遗留、处理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坚决按要求整改到位,顺利通过验收。要严肃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形成问题整改的高压态势,逐一厘清责任,进行严肃查究,以严格的责任查究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同时,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工作,严守“三道防线”,同心协力,共克时艰,层层抓好落实。
图来源于消费前沿新媒体
然而对于宝丰矿业被投诉“野蛮挖山采石破坏生态环境持续,亟待加强综合治理”,该县执行人员是否把县长的指示落实到位,真正履行职责呢?有了政策是否真正贯彻执行并进行“回头看”呢?
媒体报道还称,该县一边是为“保护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的声势浩大“如火如茶的攻坚战”,一边是“低调”处理的“环境生态保护失察、失管”之则。
生态环保部督察证实,该县无证采矿行为频发,非法开采问题突出、非法侵占自然保护区,野蛮采矿破坏林地、以修复之名非法采矿,生态治理缓慢。
媒体报道还称,面对采石场破坏生态,修复滞后,企业大气污染等现象突出时,谁还在“独自沉醉”地“唱着那动人的歌谣”?
村民表示,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均无果!
对此,2021年,该县林业局曾对该企业因毁坏林地植被被处罚过一次。
图来源于消费前沿新媒体
面对“绿绿悠悠的山体茂盛的山林被他们挖的遍体鳞伤,满山疮痍!”;面对生态环保部的督察指导和县委领导的批示精神,究竟该如何确保生态环境不被野蛮破坏?值得主管部门去考量和执行。
有媒体报道称,对于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失职失责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该办法共规定了25种追责情形和4类责任主体,突出党政同责、终身追责,同时规定了监管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以完整的追责链条确保对生态环境损害行为“零容忍”。
来源:法制导报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120019266132361731/?log_from=c8274b6363931_1657768550864 |